《人性论》是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创作的哲学著作,以三卷本出版,前两卷(《论知性》与《论情感》)于1739年出版,第三卷(《论道德》)于1740年出版。
《人性论》从社会角度而非自然科学角度探讨了基于公共意见与信念而形成的人的社会本性。全书分三卷,分别为“论知性”、 “论情感”、“论道德”。第一卷阐述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内容。第二卷以感觉性观点说明伦理学和美学问题,认为快乐的感觉是善和美的共同基础。第三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
《人性论》中休谟对人性的分析开启了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他认为对于人性的分析不能从理性的抽象原则出发,而应着眼于符合心理法则、表现出价值倾向的现实的个人。他对人性透彻的分析以及对道德善恶标准的界定,为当代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提供了论说的话题。
内容简介
《人性论》全书分三卷,分别是“论知性”、“论情感”和、“论道德”。正文前有一篇简短的“引论”,主要说明了人性科学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一卷“论知性”的主题是认识论,主要说明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人的认识能力和界限,以及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等认识论的内容。第一卷是《人性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其他部分的基础,包含了休谟对哲学的主要贡献。第二卷“论情感”是第一卷的继续,其主题是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其中对意志和自由的讨论有相对的独立性。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其中第一章论述了道德的基本原理,属于伦理学的内容;第二章讨论“人为的德”——既是伦理学的内容,也是政治学的内容;第三章讨论的是“自然的德”。
作者简介
大卫·休谟,1711年4月26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12岁时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16岁时,休谟就开始其哲学思考和写作。在18岁时休谟的哲学研究获得了重大突破。1752年,休谟被选为苏格兰律师协会图书馆管理员和协会的执事。1765年休谟被任命为英国驻法国使馆秘书。1767年2月,休谟担任副国务大臣的职务。1769年8月,休谟回到爱丁堡。1776年8月25日休谟因病去世。休谟主要著作有《人性论》《自然宗教对话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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